天然气工业

蓝天燃气偿债压力大5年分红7亿股东三涉官员受贿

  中国经济网编者按:9月17日,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天燃气”)首发上会。蓝天燃气拟于上交所主板上市,计划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9000万股,主承销商为招商证券,联席主承销商为中原证券。蓝天燃气本次拟募集资金8.71亿元,分别用于驻马店乡镇天然气利用工程、驻马店乡镇天然气利用工程(新蔡县)。

  2011年,蓝天燃气首次闯关中小板,但由于业务独立性存在严重缺陷,过于倚重关联交易被否。2014年,蓝天燃气再次冲击上交所,但最终被终止审查。2015年8月,蓝天燃气在新三板挂牌交易。本次为蓝天燃气第三次向A股发起冲刺。

  在2018年12月21日报送的招股书申报稿中,蓝天燃气披露了2015年至2018年1-6月的业绩情况。2015年至2017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20.66亿元、19.80亿元、25.12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80亿元、1.40亿元、2.14亿元。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08亿元、2.85亿元、5.05亿元,其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23.51亿元、22.65亿元、29.87亿元。

  年报数据显示,2018年至2020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32.06亿元、36.33亿元、17.91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97亿元、3.26亿元、1.59亿元。2020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同比双降,降幅均为6.06%。

  在2018年年报和2018年12月21日报送的招股书中存在数据对不上的问题。在2018年年报中,2017年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6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25亿元,与招股书中分别为相差128.66万元、2033万元。此外,2017年的毛利率和负债也在两份文件中对不上。

  2015年至2020年6月30日,蓝天燃气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2699.91万元、2874.78万元、1249.54万元、3692.90万元、1664.28万元、2747.40万元。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83.27、71.05、121.84、129.73、135.62、81.18。2015年至2017年,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均值分别为25.01、19.77、20.94。

  2015年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存货金额分别为8564.98万元、7326.93万元、8041.27万元、1.05亿元、9500.57万元、3633.26万元。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22.51、20.54、26.80、28.26、30.06、22.75。2015年至2017年,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存货周转率均值分别为56.98、47.75、50.44。

  蓝天燃气2020上半年毛利率不及5年前。2015年至2020年6月30日,蓝天燃气毛利率分别为19.15%、17.56%、18.01%、18.21%、17.24%、16.57%。可以看出,公司2019年和2020上半年毛利率下滑,整体呈下滑趋势。

  2015年至2020年6月30日,蓝天燃气负债分别为17.32亿元、17.55亿元、18.32亿元、18.67亿元、20.33亿元、18.12亿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蓝天燃气货币资金3.88亿元,而短期借款7.21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9977.18万元,短期偿债压力大。

  蓝天燃气每年都进行大额分红,5年分红7.14亿元。据招股书,2016年至2018年,三年间,公司每年分红金额为1.19亿元。根据年报统计,公司2019年、2020年上半年分别分红1.59亿元、1.99亿元。

  据招股书,蓝天燃气管道天然气主要供应商为中石油。2015年至2018年1-6月,公司向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东部分公司采购的天然气金额占公司当年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0.96%、80.12%、82.72%、83.54%。

  蓝天燃气三涉贪腐案。据长江商报报道,2018年11月22日,证监会针对蓝天燃气发出的反馈意见中,涉及公司实控人李新华是否涉及驻马店原市委书记刘国庆贪腐案。

  据报道,蓝天集团总经理扶廷明曾涉官员受贿案。2018年11月13日,根据法院判决书,李新中利用担任驻马店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工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蓝天集团开发的蓝天世贸中心项目提供帮助,并先后两次收受蓝天集团法定代表人扶某4万元购物卡。

  此前,2009年3月,原国开行副处长胡汉成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案件显示,2002年上半年至2004年10月间,蓝天集团就“西气东输”项目向国开行申请贷款。原蓝天集团贷款经办人、公司股东之一李向军以签署咨询合同的名义,先后从蓝天集团套取900万元。

  据环球网报道,蓝天集团在2008年4月向多名自然人转让了部分股权,其中蓝天集团创始人李万枝先生的“多年好友”赵春花受让了20万元出资额;后经改制,赵春花的20万元出资额改制为30万元股份。随后在2010年3月,赵春花将30万元股份按照20.9万元对外转让。在2008年10月末,蓝天燃气的净资产金额就多达1.52亿元,对应改制前1亿元的账面注册资本,单位出资额对应净资产为1.52元,这远高于李万枝先生的“多年好友”赵春花受让股份的价格。这就令人怀疑,在2008年4月,赵春花受让蓝天燃气股份对应的价格是否是公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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