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工业》
市民被指控用天燃气4005方,需补缴1.5万,其回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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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有道是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从来都没住过的房子,却被怀疑偷用天然气,任谁也委屈的接受不了,怒斥:难道手上有把刀就该被指控是杀人犯吗?
青岛市民周先生,他表示自己在多年前购入了一套房子,但是因为当时并不打算入住,也就并未进行装修,然后前不久当自己去办理住户天燃气开通的时候,却被工作人员怀疑偷用了4005方天然气,而且还要求自己要先缴纳1.5万元的天然气费。
从未入住,却被指控偷用天然气
周先生表示,这套房子自己一直都没有住过,想着空着也是空着,就打算装修好之后对外出租,不过之前对外出租过三位租客,虽然房子里有完整的燃气设备,但一直都没有接通过天然气,最后也成了摆设。
按周先生描述,自己没住过,天然气也没接通过,租客们用的都是电磁炉,可是自己却收到了一份来自能源公司的"海景绿洲偷盗气用户核算说明",大致内容是,这套房子在几年之内私自盗用了天然气总计4005方,并且需要缴纳1.5万元。
辛苦搜集的证据却不被认可
后来,周先生和记者共同找到了能源公司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可以去查一查曾经那几年的水电使用情况,若是水电费有所增加,那就说明住过人。随后周先生找到物业,不过曾经的用电情况查不到,最后查到水费一直都是底数43,所以这表示确实没住过。
周先生表示,自己当初交房验收的时候,燃气表并未安装,找了物业,物业却表示这不不在服务范围内,于是周先生也不以为然。之后一行人又找到了青岛新奥能源海王路营业厅的工作人员,他表示,虽然燃气表不存在,但并不意味着就没使用过,因为燃气管里一直都有气。
所以即使水费没动,燃气表未安装,却不足以成为周先生的证据。将近一年时间能源公司与周先生都未能协商成功,但周先生表示,莫须有的事情自己不会囫囵吞下,会通过走法律程序证明自己的清白。
如果事件如周先生所述属实,那他也确实够委屈的,不过对于能源公司来说,4005方的天然气也不是个小数目,就这么不翼而飞,肯定也不愿意善罢甘休。在这里,希望大家做事尽量认真些,不要不以为然,以免最后变成扼住自己喉咙的致命一击。
部分消息参考来源:澎湃新闻
作者/责编:刘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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