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工业》
安徽蚌埠:鼓励工业炉窑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
日前,安徽蚌埠印发《蚌埠市蓝天保卫战2019年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其中指出:
2019年底前,35蒸吨/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完成超低排放改造;35蒸吨/时以下燃煤锅炉完成清洁能源替代或淘汰;稳步推进天然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工作,确保完成省下达改造工作任务(改造后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50毫克/立方米)。2019年10月底前,市区中环线以内生物质锅炉完成清洁能源替代或超低排放改造,全市其他范围内的生物质锅炉应满足生物质专用锅炉、使用生物质成型燃料、配套布袋等高效除尘设施治理要求,严查生物质锅炉掺烧散煤等高污染燃料行为。
鼓励工业炉窑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或由周边热电厂供热。
蚌埠市蓝天保卫战2019年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2018〕83号)、《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蚌政〔2018〕63号)精神,根据《安徽省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要求,坚决打赢我市蓝天保卫战,加快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制定本实施方案。
1
一、工作目标
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立足于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调整优化,在2018年工作基础上,持续加大“控煤”“控气”“控尘”“控车”“控烧”等工作力度,深入开展大气网格化监管工作、推进大气限期达标规划工作,差异化确定各县区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确保2019年全市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52微克/立方米以内,优良天数比例不断提高,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持续下降,重污染天数明显减少。
2
(一)优化调整产业结构。
1、优化产业布局。2019年底前,完成我市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清单的“三线一单”编制工作。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制定更严格的产业准入门槛,严格执行国家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型行业准入条件。基本完成我市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编制工作。(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县、区政府负责,不再一一列出)
2、加快区域产业调整。加快市区重污染企业搬迁升级改造,严格执行重污染企业搬迁方案明确的时间表,2019年底前,完成佰仕化工、天润化工搬迁工作。禁止新增化工园区,加大沫河口精细化工园区整治力度,2019年底前,完成园区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控建设。(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大园区集中整治力度。推进各类园区循环化改造、规范发展和提质增效。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怀远经济开发区集中供热项目建设,加快淘汰园区内分散燃煤、生物质锅炉。巩固其他5个省级以上工业园区集中供热整治成果,扩大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及供热保障能力,基本实现园区清洁化改造。启动禹会区集中喷涂工程中心建设,配备高效治污设施,替代企业独立喷涂工序。(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科学技术局配合)
4、深化工业污染治理。提高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019年9月底前,现有工业企业完成特别排放限值改造。强化重点废气排放企业24小时在线监管,2019年9月底前,完成全市大气重点排放企业及45米以上高架源企业在线监测安装工作,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运行,并将烟气在线监测数据作为执法依据,加大超标处罚和联合惩戒力度。(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
(二)加快调整能源结构。
5、持续严控煤炭消费总量。2019年,全市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进一步下降,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省下达任务以内。严控新建耗煤项目,确需新建的,经市政府批准后,实行煤炭倍量替代。(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生态环境局配合)
6、全面加大散煤整治力度。建立散煤整治长效监管机制,纳入网格化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强化源头管控力度,2019年6月底前,依法关闭市区行政区划范围内小散煤厂及散煤加工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开展散煤专项清理整治行动,2019年10月底前,市区中环线内禁止露天烧烤,区域内餐饮单位(含早餐店及流动摊点)完成清洁能源替代,严禁使用散煤及生物质燃料。严厉查处流动销售散煤行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加大清洁能源替代力度等措施,2019年9月底前,完成市区城中村民用散煤整治工作(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2019年6月底前,进一步扩大市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上一篇:外媒:因北溪天然气管道二线建设问题,波兰对
下一篇:没有了